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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植物保护员

5 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 5-02 林业生产人员 > 5-02-03 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员
  • 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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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野生植物保护员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5-02-03-0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从事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工作,对野生植物进 行巡护管护、监测、采集、救护和培植利用的作业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协调、测量、记录、计算、 判断、应变能力;视力正常,不能有色盲和色弱。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 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 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 行综合评审。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 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 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 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8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20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模 拟野外或野外培训场所进行。其设施、设备、仪器齐全, 能满足鉴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