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
2-02-10-12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云计算技术研究,云系统构建、部署、运维,云资源管理、应用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表达能力及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
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职业功能
- 云计算运维方向
- 云计算开发方向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云计算平台搭建 | 1.1硬件系统搭建 |
1.1.1 能根据规划部署要求,完成
需求沟通,并确定服务器、交换机等
设备的硬件参数
1.1.2 能根据规划部署要求,规划
云机房空间,并上架服务器
1.1.3 能根据网络规划及拓扑,组
网布置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连
通
1.1.4 能应用现场设施及电力系
统设施,完成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通
电测试 |
1.1.1 硬件设备功能知
识
1.1.2 服务器和网络设
备安装、连接知识 |
1.2软件系统部署 |
1.2.1 能根据云系统部署方案,安
装操作系统和部署环境
1.2.2 能根据软件部署方案,使用
脚本安装云计算平台各类服务组件
1.2.3 能根据各节点连接信息,配
置云计算平台
1.2.4 能根据云计算平台信息表,
初始化云计算平台 |
1.2.1 操作系统安装及
使用知识
1.2.2 虚拟化组件部署
知识
1.2.3 云计算平台部署、
配置知识
1.2.4 云计算平台初始
化知识 | |
1.3机房管理 |
1.3.1 能根据机房管理要求,定期
检查网络、电力、空调、消防、安防
等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
1.3.2 能根据机房巡检要求,定期
查看服务器运行状态,包括内存、硬
盘、CPU、网络等系统资源状态
1.3.3 能根据网络管理需求,定期
查看网络运行状态
1.3.4 能根据机房管理要求,填写
机房环境巡查情况登记表 |
1.3.1 机房管理知识
1.3.2 服务器运行参数
知识
1.3.3 网络运行参数知
识 | |
| 云计算平台运维 | 3.1云计算平台管理 |
3.1.1 能操作云计算平台各组件
3.1.2 能根据配额需求,合理调配
云资源,并划分权限
3.1.3 能根据网络使用需求,创建
不同种类的云计算平台网络 |
3.1.1 云计算平台操作
基础知识
3.1.2 云资源整合知识 |
3.2云系统运维 |
3.2.1 能使用监控工具,监控云系
统各组件与服务的运行状态
3.2.2 能定期查看云系统运行日
志
3.2.3 能修改自动化部署和运维
脚本
3.2.4 能完成自动化部署与运维
脚本的测试 |
3.2.1 云系统监控管理
知识
3.2.2 脚本语言知识 | |
3.3云系统灾备 |
3.3.1 能根据磁盘备份与冗余需
求,创建磁盘阵列
3.3.2 能根据容灾备份计划,定期
迁移与备份数据
3.3.3 能根据云主机备份需求,迁
移与备份云主机 |
3.3.1 磁盘阵列知识
3.3.2 存储灾备知识
3.3.3 云主机迁移备份
知识 | |
| 云计算平台应用 | 5.1云计算平台计算服务应用 |
5.1.1 能根据镜像使用需求,提供
基础镜像服务
5.1.2 能根据云实例创建需求,提
供基础云服务器
5.1.3 能根据云服务器实际使用
需求,调整云服务器配置 |
5.1.1 云计算平台镜像
应用知识
5.1.2 云服务器应用知
识
5.1.3 云服务器弹性伸
缩知识 |
5.2云计算平台存储服务应用 |
5.2. 1能根据用户存储需求,提供
云计算平台数据存储服务
5.2.2 能根据用户存储需求,提供
云计算平台对象存储服务
5.2.3 能根据用户存储需求,提供
云计算平台块存储服务 |
5.2.1 数据存储技术知
识
5.2.2 对象存储服务知
识
5.2.3 块存储服务知识 | |
5.3云计算平台网络服务应用 |
5.3.1 能根据网络使用需求,提供
VPC 专属私有网络服务
5.3.2 能根据网络安全需求,提供
安全组服务 |
5.3.1 VPC 网络知识
5.3.2 安全组知识 | |
| 云安全管理 | 6.1云计算平台设备安全管理 |
6.1.1 能根据硬件设备上网需求,
配置与连接服务器、防火墙和上网行
为管理设备
6.1.2 能设置复杂服务器管理员
密码,并定期更换
6.1.3 能配置服务器的管理员登
录权限
6.1.4 能使用堡垒机管理服务器、
网络等设备 |
6.1.1 防火墙配置知识
6.1.2 上网行为管理设
备配置知识
6.1.3 服务器密码与权
限配置知识
6.1.4 堡垒机使用知识 |
6.2云计算平台系统安全管理 |
6.2.1 能根据云计算平台使用需
求,配置用户管理权限
6.2.2 能查看监控日志,了解安全
状态
6.2.3 能应急处理各类突发的攻
击或异常事件 |
6.2.1 用户、用户组权
限知识
6.2.2 常见异常处理知
识 | |
6.3云服务安全管理 |
6.3.1 能根据服务、应用的端口开
放需求,设置云服务器防火墙规则
6.3.2 能修改云服务映射端口的
规则 |
6.3.1 云服务器防火墙
配置知识
6.3.2 端口映射知识 | |
| 云技术服务 | -- | -- | -- |
| 云计算平台开发 | -- | -- | -- |
| 云应用开发 | -- | -- | -- |
- 云计算运维方向
- 云计算开发方向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 | - |
| 基础知识 | 25 | 25 | 25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云计算平台搭建 | 15 | 10 | 5 | - | - |
| 云计算平台运维 | 30 | 30 | 10 | - | - | |
| 云计算平台应用 | 10 | 10 | 5 | - | - | |
| 云安全管理 | 15 | 15 | 10 | - | - | |
| 云技术服务 | 0 | 5 | 10 | - | - | |
| 云计算平台开发 | 0 | 0 | 15 | - | - | |
| 云应用开发 | 0 | 0 | 15 | -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0 | 0 | - | - |
| 基础知识 | 0 | 0 | 0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云计算平台搭建 | 25 | 15 | 5 | - | - |
| 云计算平台运维 | 30 | 30 | 10 | - | - | |
| 云计算平台应用 | 25 | 25 | 15 | - | - | |
| 云安全管理 | 20 | 25 | 15 | - | - | |
| 云技术服务 | 0 | 5 | 15 | - | - | |
| 云计算平台开发 | 0 | 0 | 20 | - | - | |
| 云应用开发 | 0 | 0 | 20 | -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