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通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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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民航通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
2-02-16-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研发航空摄影、探矿、吊挂、监测、喷施等通用航空专业设备,进行设备适用性检测和试验;2.研究、改进航空作业技术方法,制订作业标准和规范;3.分析航空作业区域的地形、地表下资源相关资料及飞行前气象条件,并根据用户要求和航空器性能,编制航空摄影、探矿、吊挂、监测、喷施等作业方案;4.检查和调校航摄、探测、监测、喷施等航空作业仪器、设备;5.指挥飞行员,按照任务要求保持飞行状态,分析飞行时的气象条件,调整作业方案;6.在飞行过程中,操作航摄仪,按预设的航向、旁向重叠精度及清晰度等要求,进行地形地貌摄影;7.在飞行过程中,操作探测仪器,探测地表下资源分布情况;8.在飞行过程中,操作直升机绞车起放物体,保持吊挂物体的动态平衡,以及紧急状态下进行应急处置,指挥地面人员进行吊挂、吊装、卸载物体;9.在飞行过程中,收集监测物样本或操作监测仪器,进行监测物的种类、分布、浓度或密度等监测;10.准备、调制喷施物,编制化学处理的防护方案,在飞行过程中,操作喷施设备,在作业区域内进行喷施作业。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