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医医师
2 专业技术人员 > 2-05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05-04 少数民族医医师
职业名称
少数民族医医师
职业编码
2-05-04-00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运用藏医、蒙医、维吾尔医、傣医、朝医、壮医、哈萨克医等少数民族医药理论和技术,诊断疾病;2.运用现代医学诊察技术和设备,进行辅助诊断;3.开具民族医治疗处方,制订治疗方案;4.运用民族药物、药浴、放血、推拿、针刺、泻脉、火灸、奄熨、沙疗、熏蒸、睡药、洗药、坐药、包药、针挑、穴位刺血、经筋、药罐等疗法进行治疗;5.书写病历,记录病案;6.指导患者的护理和康复;7.指导患者预防保健。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