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服务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旅店服务员
职业编码
4-03-01-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在旅店 、旅社 、民居客栈 、公寓 、家庭旅馆等场所 , 为宾客提供咨询 、住宿 、客房 、餐饮 、结算 、代办等服务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 获取 、理解外部信息 , 进行分析 、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的能力 ; 良好的动作协调能力 ; 良好的数学计算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
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0,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3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 :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20 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30 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45 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 60 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9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 , 实行机考时需配备相应网上考试系统 ; 操作技能考核在旅店或类似于旅店的模拟场所进行 。
评价场所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 、投影 、录像等设备 , 且卫生 、光线 、通风条件良好。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 , 廉洁奉公。
(2) 热情友好 , 宾客至上。
(3) 文明礼貌 , 优质服务。
(4) 爱岗敬业 , 诚实守信。
(5) 钻研业务 , 精益求精。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 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工作准备 | 1.1市场调查、分析与定位 |
1. 1. 1 能进行旅店消费市
场调查 、分析
1. 1. 2 能进行旅店消费市
场定位 |
1. 1. 1 旅 店 消 费 市 场 调
查 、分析的方法
1. 1. 2 市场细分原理 |
1.2制定标准 |
1. 2. 1 能制定旅店服务规
范
1. 2. 2 能制定旅店服务质
量控制标准
1. 2. 3 能优化旅店服务流
程 |
1. 2. 1 服务规范知识
1. 2. 2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知识
1. 2. 3 服务流程优化方法 | |
| 入店服务 | 2.1产品开发 |
2. 1. 1 能制订旅店新产品
开发计划
2. 1. 2 能制订旅店产品更
新改造计划
2. 1. 3 能对旅店新项目进
行可行性分析 |
2. 1. 1 新产品的开发流程
和原则
2. 1. 2 产品更新改造的方
法
2. 1. 3 项目可行性分析的
方法 |
2.2环境美化 |
2. 2. 1 能制订室内环境美
化方案
2. 2. 2 能制订庭院环境美
化方案 |
2. 2. 1 室内环境美化的方
法
2. 2. 2 庭院环境美化的方
法 | |
| 住店服务 | 3.1活动策划 |
3. 1. 1 能策划营利性活动
3. 1. 2 能策划传播性活动
3. 1. 3 能策划公益性活动 |
3. 1. 1 活动分类和特点
3. 1. 2 活动策划流程和原
则
3. 1. 3 活动运营和管理知
识 |
3.2活动组织 |
3. 2. 1 能组建活动团队
3. 2. 2 能建立团队沟通机
制
3. 2. 3 能安排企业文化建
设活动 |
3. 2. 1 活动团队的组建方
法
3. 2. 2 团队的基本沟通模
型
3. 2. 3 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要求 | |
3.3质量控制 |
3. 3. 1 能评价旅店服务质
量
3. 3. 2 能分析服务质量现
存问题
3. 3. 3 能撰写旅店服务质
量分析报告 |
3. 3. 1 旅店服务质量评价
标准
3. 3. 2 旅店服务质量分析
报告内容 | |
| 离店处理 | 4.1经营分析 |
4. 1. 1 能测算旅店营业收
入
4. 1. 2 能测算旅店运营成
本
4. 1. 3 能提出改善旅店经
营情况的建议 |
4. 1. 1 旅店财务分析知识
4. 1. 2 旅店经营知识 |
4.2管理分析 |
4. 2. 1 能对客房管理情况
进行分析
4. 2. 2 能对员工管理情况
进行分析
4. 2. 3 能对客户管理情况
进行分析
4. 2. 4 能对安全管理情况
进行分析 |
4. 2. 1 客房管理方法
4. 2. 2 人力资源管理方法
4. 2. 3 客户管理方法
4. 2. 4 安全管理方法 | |
| 业务处理 | 5.1市场营销 |
5. 1. 1 能制订旅店营销方
案
5. 1. 2 能开发和维护营销
渠道
5. 1. 3 能评估旅店营销效
果 |
5. 1. 1 营销方案制订的方
法
5. 1. 2 营销渠道开发和维
护的方法
5. 1. 3 营销效果的评估方
法 |
5.2新媒体运营 |
5. 2. 1 能运用常见新媒体
软件
5. 2. 2 能撰写新媒体文案
5. 2. 3 能分析新媒体运营
数据 |
5. 2. 1 常见新媒体软件使
用方法
5. 2. 2 新媒体文案撰写方
法
5. 2. 3 新媒体运营数据分
析方法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6.1技能竞赛 |
6. 1. 1 能设计旅店服务技
能竞赛
6. 1. 2 能指导旅店服务技
能竞赛
6. 1. 3 能总结旅店服务技
能竞赛经验 |
6. 1. 1 旅店服务技能竞赛
设计要求
6. 1. 2 旅店服务技能竞赛
指导方法
6. 1. 3 竞赛规则和裁判规
则 |
6.2培训实施 |
6. 2. 1 能制订旅店的培训
规划
6. 2. 2 能评估培训教学质
量
6. 2. 3 能进行学徒制培训
教学 |
6. 2. 1 培训规划的内容及
制订要求
6. 2. 2 培训教学质量评估
方法
6. 2. 3 学徒制培训教学方
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25 | 25 | 20 | 2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工作准备 | 10 | 10 | 10 | 10 | 10 |
| 入店服务 | 15 | 15 | 15 | 10 | 10 | |
| 住店服务 | 25 | 25 | 25 | 25 | 20 | |
| 离店处理 | 20 | 10 | 10 | 10 | 10 | |
| 业务处理 | 0 | 10 | 10 | 10 | 10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0 | 10 | 1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0 | 0 | 0 | 0 |
| 基础知识 | 0 | 0 | 0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工作准备 | 20 | 15 | 15 | 10 | 10 |
| 入店服务 | 20 | 15 | 15 | 15 | 15 | |
| 住店服务 | 30 | 30 | 30 | 20 | 20 | |
| 离店处理 | 30 | 20 | 20 | 15 | 15 | |
| 业务处理 | 0 | 20 | 20 | 20 | 20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0 | 20 | 2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