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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烹调师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03 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 4-03-02 餐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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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西式烹调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03-02-03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运用俄 、法等西式加工切配技巧和烹调方法 ,进行烹调原料、 辅料 、调味加工 ,制作西式风味菜肴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学习和计算能力 ;具有一定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具有一定审美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 ,通常采用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含) 以上单数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min ;技能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 不少于 90 min , 四级/ 中级工不少于120 min ,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80 min ,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240 min ;综合评审时间 不少于 2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考场进行 ;技能考核在具有相应的西式炉 灶设备及必要的工作台 、冷藏设备 、上下水系统 、进排风系统等辅 助设备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