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面点师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西式面点师
职业编码
4-03-02-04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运用西式面点成型技术和成熟方法 ,进行面点主料和辅料加工, 制作西式面食 、点心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学习和计算能力 ;具有一定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具有一定审美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混酥类点心制作 | -- | -- | -- |
| 面包制作 | -- | -- | -- |
| 蛋糕制作 | -- | -- | -- |
| 甜品制作 | -- | -- | -- |
| 清酥类点心制作 | -- | -- | -- |
| 泡芙制作 | -- | -- | -- |
| 巧克力造型制作 | -- | -- | -- |
| 糖艺制作 | -- | -- | -- |
| 厨房管理 | 5.1西点厨房的生产与管理 |
5. 1. 1 能对西点厨房进行
生产组织管理 ,对厨房人员
进行调配和排班
5. 1. 2 能对厨房进行规划
与布局
5. 1. 3 能管理厨房生产设
备
5. 1. 4 能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相
关规定在食品加工环节中控
制食品卫生和安全 |
5. 1. 1 西 点 厨 房 生 产 组
织管理 、人员安排知识
5. 1. 2 厨 房 规 划 与 布 局
知识
5. 1. 3 厨 房 生 产 设 备 管
理知识
5. 1. 4 厨 房 卫 生 与 安 全
管理知识
5. 1. 5 西 点 产 品 的 品 质
鉴定标准 |
5.2菜单策划 |
5. 2. 1 能进行菜单策划与
管理
5. 2. 2 能进行菜单定价
5. 2. 3 能设计 、制定各类
菜单 ( 主 题 餐 厅 、 酒 会、
宴会 、美食节等菜单)
5. 2. 4 能编制中 、英文菜
单 |
5. 2. 1 菜 单 的 种 类 与 特
点
5. 2. 2 菜单策划的知识
5. 2. 3 菜单定价的原理
5. 2. 4 厨房专业英语 | |
5.3成本控制 |
5. 3. 1 能控制原料采购成
本
5. 3. 2 能控制食品储存成
本
5. 3. 3 能控制厨房生产成
本
5. 3. 4 能控制厨房用工成
本
5. 3. 5 能控制产品利润 |
5. 3. 1 原 料 采 购 成 本 控
制相关知识
5. 3. 2 食 品 储 存 成 本 控
制相关知识
5. 3. 3 厨 房 生 产 成 本 控
制相关知识 | |
| 装饰蛋糕制作 | 1.1糖团调制 |
1. 1. 1 能调制白帽糖团
1. 1. 2 能调制杏仁膏糖团
1. 1. 3 能调制巧克力糖团 |
1. 1. 1 白 帽 糖 团 调 制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1. 1. 2 杏 仁 膏 糖 团 调 制
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 1. 3 巧 克 力 糖 团 调 制
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
1.2蛋糕装饰 |
1. 2. 1 能用白帽糖团装饰
多层蛋糕
1. 2. 2 能用杏仁膏糖团捏
塑装饰多层蛋糕
1. 2. 3 能用巧克力糖团捏
塑装饰多层蛋糕 |
1. 2. 1 白 帽 、 杏 仁 膏、
巧克力糖团装饰蛋糕的方
法和注意事项
1. 2. 2 多 层 艺 术 造 型 蛋
糕制作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 |
| 糖艺造型制作 | 2.1糖艺配件制作 |
2. 1. 1 能制作糖艺配件的
模具
2. 1. 2 能用模具浇注糖艺
配件
2. 1. 3 能手工制作糖艺配
件 |
2. 1. 1 糖 艺 模 具 制 作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2. 1. 2 糖 艺 配 件 制 作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
2.2糖艺作品组合 |
2. 2. 1 能用粘 、贴等方法
将糖艺作品组合
2. 2. 2 能 用 喷 、 粘 、 涂、
画等方法对糖艺作品进行整
体装饰 |
2. 2. 1 糖 艺 作 品 组 合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2. 2. 2 糖 艺 作 品 装 饰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2. 2. 3 糖 艺 作 品 保 存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 |
| 艺术造型面包制作 | 3.1面包设计 |
3. 1. 1 能按主题要求设计
无糖无油面包 、起酥面包、
艺术造型面包产品
3. 1. 2 能撰写产品设计说
明书 ( 产 品 名 称 、设 计 思
路 、配方 、操作工艺 、成品
特点和整体效果等) |
3. 1. 1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发
展概况
3. 1. 2 主 题 面 包 的 设 计
方法和要求
3. 1. 3 主 题 面 包 设 计 说
明书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
3.2面团调制 |
3. 2. 1 能调制无糖无油面
包面团
3. 2. 2 能调制起酥面包面
团
3. 2. 3 能调制发酵的艺术
造型面包面团
3. 2. 4 能调制不发酵的艺
术造型面包面团 |
3. 2. 1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面
团的种类和特点
3. 2. 2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面
团调制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 |
3.3面团成型与醒发 |
3. 3. 1 能将无糖无油面包
生坯成型
3. 3. 2 能将起酥面包生坯
成型
3. 3. 3 能 综 合 运 用 剪、
擀 、切 、编 、绕等手法将艺
术造型面包面团成型
3. 3. 4 能选择模具将艺术
造型面包面团定型
3. 3. 5 能判断面包面团的
醒发状态 |
3. 3. 1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面
团的成型手法和操作要求
3. 3. 2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面
团的醒发原理 | |
3.4面包成熟 |
3. 4. 1 能用烤箱将无糖无
油面包生坯成熟
3. 4. 2 能用烤箱将起酥面
包生坯成熟
3. 4. 3 能用烤箱将艺术造
型面包生坯成熟 |
3. 4. 1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成
熟的要求
3. 4. 2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成
熟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 |
3.5面包组合装饰 |
3. 5. 1 能选用可食性材料
组装艺术造型面包
3. 5. 2 能按主题设计要求
将无 糖 无 油 面 包 、起 酥 面
包 、艺术造型面包三种类型
面包组合摆台 |
3. 5. 1 艺 术 造 型 面 包 组
装的方法和要求
3. 5. 2 产 品 设 计 说 明 书
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 |
| 创意甜品制作 | 4.1创意甜品设计 |
4. 1. 1 能设计创意甜品并
撰写产 品 设 计 说 明 书 ( 产
品名称 、设计思路 、配方、
操作工艺 、成品特点和整体
效果等)
4. 1. 2 能在原料选用 、制
作工艺方面有所创新
4. 1. 3 能在造型 、 口味等
方面有所创新 |
4. 1. 1 创 意 甜 品 的 设 计
方法和要求
4. 1. 2 创 意 甜 品 设 计 说
明书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
4.2创意甜品制作 |
4. 2. 1 能根据设计要求调
制甜品面糊
4. 2. 2 能根据设计要求将
甜品面糊成型
4. 2. 3 能根据设计要求用
烤箱 、蒸箱将生坯成熟
4. 2. 4 能根据设计要求用
冰箱冷藏或冷冻产品 |
4. 2. 1 甜 品 制 作 新 原 料
选用的相关知识
4. 2. 2 甜品制作新设备、
新器具使用的相关知识
4. 2. 3 甜 品 制 作 新 工 艺
的相关知识 | |
4.3创意甜品装饰 |
4. 3. 1 能选择器皿并加以
装饰
4. 3. 2 能根据设计要求用
可食性材料对甜品进行装饰 |
4. 3. 1 甜品装饰新材料、
新器皿选用的相关知识
4. 3. 2 创 意 甜 品 装 饰 的
方法和注意事项 | |
| 技术创新与培训 | 6.1技术研究 |
6. 1. 1 能处理和解决西式
面点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
6. 1. 2 能撰写本职业技术
研究总结 |
6. 1. 1 食 品 主 要 化 学 成
分在加热过程中的变化
6. 1. 2 西 点 制 品 的 质 量
分析与缺陷纠正方法
6. 1. 3 技 术 总 结 写 作 的
格式与要求 |
6.2技术创新 |
6. 2. 1 能对西点制作传统
原料和工艺进行技术创新
6. 2. 2 能引进和运用西点
制作新原料 、新设备 、新技
术开发新工艺 、新品种 |
6. 2. 1 西 点 制 作 创 新 思
维和创新工艺相关知识
6. 2. 2 西 点 技 术 创 新 与
开发的方法和要求 | |
6.3培训指导 |
6. 3.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 3. 2 能 制 订 培 训 计 划、
大纲
6. 3. 3 能 编 写 培 训 讲 义、
教案 |
6. 3. 1 培 训 计 划 与 培 训
大纲编写的方法和要求
6. 3. 2 培 训 讲 义 与 教 案
撰写的方法和要求
6. 3. 3 教学教法常识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10 | 0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混酥类点心制作 | 20 | 0 | 0 | 0 | 0 |
| 面包制作 | 20 | 20 | 25 | 0 | 0 | |
| 蛋糕制作 | 20 | 20 | 25 | 0 | 0 | |
| 甜品制作 | 10 | 10 | 20 | 15 | 0 | |
| 清酥类点心制作 | 0 | 20 | 0 | 0 | 0 | |
| 泡芙制作 | 0 | 15 | 0 | 0 | 0 | |
| 巧克力造型制作 | 0 | 0 | 25 | 20 | 0 | |
| 糖艺制作 | 0 | 0 | 0 | 20 | 0 | |
| 厨房管理 | 0 | 0 | 0 | 40 | 25 | |
| 装饰蛋糕制作 | 0 | 0 | 0 | 0 | 10 | |
| 糖艺造型制作 | 0 | 0 | 0 | 0 | 10 | |
| 艺术造型面包制作 | 0 | 0 | 0 | 0 | 15 | |
| 创意甜品制作 | 0 | 0 | 0 | 0 | 10 | |
| 技术创新与培训 | 0 | 0 | 0 | 0 | 2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混酥类点心制作 | 30 | 0 | 0 | 0 | 0 |
| 面包制作 | 30 | 20 | 20 | 0 | 0 | |
| 蛋糕制作 | 30 | 20 | 30 | 0 | 0 | |
| 甜品制作 | 10 | 10 | 20 | 20 | 0 | |
| 清酥类点心制作 | 0 | 30 | 0 | 0 | 0 | |
| 泡芙制作 | 0 | 20 | 0 | 0 | 0 | |
| 巧克力造型制作 | 0 | 0 | 30 | 30 | 0 | |
| 糖艺制作 | 0 | 0 | 0 | 30 | 0 | |
| 厨房管理 | 0 | 0 | 0 | 20 | 10 | |
| 装饰蛋糕制作 | 0 | 0 | 0 | 0 | 20 | |
| 糖艺造型制作 | 0 | 0 | 0 | 0 | 20 | |
| 艺术造型面包制作 | 0 | 0 | 0 | 0 | 30 | |
| 创意甜品制作 | 0 | 0 | 0 | 0 | 10 | |
| 技术创新与培训 | 0 | 0 | 0 | 0 | 1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