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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师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03 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 4-03-02 餐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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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茶艺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03-02-07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在茶室、茶楼等场所①,展示茶水冲泡流程和技巧,以及传播品茶知识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无异味。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较好的形体 ① 茶室、茶楼等场所是指茶馆、茶艺馆及称为茶坊、茶社、茶座的品茶、休闲场 所;茶庄、宾馆、酒店等区域内设置的用于品茶、休闲的场所;茶空间、茶书房、茶体验馆等适用于品茶、休闲的场所。 知觉能力与动作协调能力,较敏锐的色觉、嗅觉和味觉。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3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考核在具备品茗台且采光及通风条件良好的品茗室或教室、会议室进行,室内应有泡茶(饮茶)主要用具、茶叶、音响和投影仪等相关辅助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