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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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信托业务员
职业编码
4-05-05-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办理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2.办理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3.办理融资性租赁和操作性租赁;4.经办融资信托、基金信托等委托投资或信托投资;5.进行保管信托和仓库信托,代理财产保管和处理;6.为公司上市发行、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承担顾问或分配人;7.提供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8.进行或代理进行证券的发行和交易;9.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