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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10 居民服务人员 > 4-10-01 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10-01-06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从事家务料理 、家庭成员照护 、家庭事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动手能力 、计算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和 人际沟通能力 , 身心健康 , 视觉 、听觉正常。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 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5 ,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9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2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 , 考位不少于 15 个 。技能考核 (现场实操考核或情景模拟操作考核) 在母婴护理实 操考核教室 、老年人与病人照护实操考核教室 、洗烫清洁实操考核 教室 、烹饪实操考核教室等场所进行 , 各实操考核教室考位不少于 3 个 , 并配置监控设备 、投影设备 、播放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