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启用JavaScript
关于开展重庆市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4 16:3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

协调员评价的通知

 

渝人社〔2025〕37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总工会、统战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夯实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和谐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工作是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县(自治县)要人力社保部门、工会组织、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会同属地总工会、企联和工商联,广泛发动、接受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评,并按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认定评价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初评和推荐工作。

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时填写《重庆市**区(县、自治县)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初评表》(附件2)和《重庆市**区(县、自治县)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初评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12月1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和市工商联,组织专家组成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区县报送的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复评、公示、公布。

四、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把关,高度重视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重点推荐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促进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要严肃纪律,公正推选,按照推荐程序及标准要求严格审核。评价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不得以评价为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重庆市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认定标准

          2.重庆市**区(县、自治县)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初评表

          3.重庆市**区(县、自治县)2025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初评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告;通告;重大事项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编辑:无
本网注明“来源”的资讯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来源”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版权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