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 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16:12
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自治区人社厅遴选确定了西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名单。现将西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
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工程项目有关要求,科学谋划,严密组织,认真实施,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管理,确保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西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8日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本网注明“来源”的资讯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来源”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版权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