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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

小类

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1
小类

测绘和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2
小类

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3
小类

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4
小类

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5
小类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6
小类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7
小类

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8
小类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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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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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1
小类

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2
小类

邮政和快递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3
小类

广播电影电视及演艺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4
小类

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5
小类

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6
小类

铁道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7
小类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8
小类

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19
小类

林草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0
小类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1
小类

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2
小类

纺织服装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3
小类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4
小类

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5
小类

地震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6
小类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7
小类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8
小类

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29
小类

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0
小类

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1
小类

制药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2
小类

印刷复制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3
小类

工业(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4
小类

康复辅具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5
小类

轻工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6
小类

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7
小类

数字技术工程技术人员

编码:2-02-38
民航

民航飞行签派工程技术人员

1.评估、制作运行飞行计划,签派放行航班;2.编排和调整机队航班计划,评估航班飞行运行的风险,提供运行决策支持;3.监控航班的飞行运行进程,并向机组提供飞行安全所需信息,实施紧急情况应急处置;4.制作航班运行的航路走向,分析、传递与评估机场、航路设备信息;5.制作和维护航班运行导航数据库;6.评估机场、航路和特殊复杂天气对飞行运行的影响;7.评估民用航空器运行性能,进行起飞、航路和着陆性能分析;8.制作地形复杂机场起飞、复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9.分析、评估高原航线飞机飘降、座舱释压供氧能力;10.制订飞机重量和重心限制标准,评估分析航班载重、重心与配平。
民航

民航通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1.研发航空摄影、探矿、吊挂、监测、喷施等通用航空专业设备,进行设备适用性检测和试验;2.研究、改进航空作业技术方法,制订作业标准和规范;3.分析航空作业区域的地形、地表下资源相关资料及飞行前气象条件,并根据用户要求和航空器性能,编制航空摄影、探矿、吊挂、监测、喷施等作业方案;4.检查和调校航摄、探测、监测、喷施等航空作业仪器、设备;5.指挥飞行员,按照任务要求保持飞行状态,分析飞行时的气象条件,调整作业方案;6.在飞行过程中,操作航摄仪,按预设的航向、旁向重叠精度及清晰度等要求,进行地形地貌摄影;7.在飞行过程中,操作探测仪器,探测地表下资源分布情况;8.在飞行过程中,操作直升机绞车起放物体,保持吊挂物体的动态平衡,以及紧急状态下进行应急处置,指挥地面人员进行吊挂、吊装、卸载物体;9.在飞行过程中,收集监测物样本或操作监测仪器,进行监测物的种类、分布、浓度或密度等监测;10.准备、调制喷施物,编制化学处理的防护方案,在飞行过程中,操作喷施设备,在作业区域内进行喷施作业。
民航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1.进行民用航空器空中交通管制;2.传递、分析、处理航行情报;3.进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4.设计民用航空器飞行程序;5.规划管理民用航空器飞行空域;6.评估设计机场建设有关空域、净空条件、通信导航监视和气象设施布局;7.进行空中交通管理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8.评估民用航空器运行性能;9.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
民用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工程技术人员

1.制订航空器维修方案,编写维修和加装、改装及重大特修方案;2.研究、分析重大、多发性故障并组织处理;3.进行民用航空器航前、航后、过站及例行检查;4.分解、检查、装配和调试民用航空器系统及连接件;5.检验、修理、更换民用航空器结构件;6.维护、修理、改装民用航空器;7.检验、分解、修理、装配和实验民用航空器离位零部件、附件;8.监督检查民用航空器初始和持续适航状况和运行安全;9.进行民用航空器维修、初始和持续适航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10.申请办理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适航证和出口适航证。